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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5日電)對於遭媒體點名為雙薪肥貓之一的趙揚清,今天透過其擔任董事長的財金公司強調,報導與事實不符。 行政院昨天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規定有領月退俸者,在公辦財團法人擔任董、監事不可支薪,避免「雙薪肥貓」的出現。 然而,有媒體根據行政院2009年清查資料,將財金公司董事長趙揚清等人列為雙薪肥貓。 財金資訊公司今天發出聲明稿,提出兩點聲明,表示報導公司董事長趙揚清月領38萬元為「雙薪肥貓」一事,與事實不符。 首先,財金公司依「銀行法」第47條之3第1項授權規定,係由中央銀行及金融機構共同投資成立的「民營公司」,非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因此不受「財團法人法」規範。 其次,財金公司董事長趙揚清自97年7月擔任本職起,即依規定按月扣減「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計12萬餘元,並繳回國庫。10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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