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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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18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壹拾捌億元。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五年。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10.承銷方式:採100%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12.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 議定,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金額、實 際發行日、發行價格及轉換價格等發行及轉換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並 自發行日起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 (2)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 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項目,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 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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