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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今天表示,有關邱素貞瑜伽天地無預警歇業案,該公司各分公司除1家已於6月24日變更班名及共同代表人外,另15家均於8月25日前遭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撤銷立案。消保處再次提醒消費者應注意,如果消費者當初購買課程採預付型服務是以信用卡付款交易(含一次繳清及分期付款),應向發卡機構提出申請列為爭議款項,以免權益受損。消保處指出,有關邱素貞瑜珈天地無預警歇業,消費者請求退費部分,如果消費者當初購買此類預付型服務是以信用卡付款交易(含一次繳清及分期付款),並依限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款項處理而遭拒絕,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只要消費者認為業者確有停止原簽訂契約所載服務的事實,例如:原簽訂預付型服務契約的分公司已停止服務,而至其他分公司要求提供服務時,被要求加收清潔費相關費用等,仍可於45日內補具理由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發卡機構請求繼續協助爭議款項處理。此外,消保處也提醒,另依據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消費日起算540天內始可列為爭議款項,且爭議款項請求時間為業者停止服務日後120天內須向發卡機構提出,消費者應注意上述期間內向發卡機構提出申請列為爭議款項,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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