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4/12/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保得士光學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39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貸與對象為母公司,無須取得擔保品(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5964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2485.計息方式:年息2.101%6.還款之:(1)條件:限額貳仟叁佰萬元整,得循環動用。(2)日期:104/12/21-105/12/2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1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CAEA57B8A3FE944
arrow
arrow

    ef13w1w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